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YAN CH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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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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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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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杨红青等3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2项罪名向盐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
因该案案情疑难复杂、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罪名多、证据材料多,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抽调各基层院刑事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办理该案。专案组克服案件复杂、人手紧张、异地羁押等各种困难,加班加点,认真核实每份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从严从快办理该案。
2019年9月10日,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杨红青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至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专案组共审查案件卷宗200余册,形成65万余字长达1000多页的审查报告、3万余字60多页的起诉书,仅用51天就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吴忠市院对该案高度重视,为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次组织专人下沉督导,召开案件会商会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建议,为该案顺利起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忠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力争以更大的战果推动吴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